9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称,央行日前印发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以下简称《金控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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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7月发布征求意见稿后,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7月26日至8月24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及人民银行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金控办法》的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94条。
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股东实施差异化要求、延长提交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申请的时限、放宽金融控股公司法人层级要求、豁免新设金融控股公司成为金融机构股东的部分资质条件、提高对违规行为的罚款金额等要求进行采纳。对于部分放松监管要求的意见未予采纳。
此次《金控办法》发布影响范围大。自2002年,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和平安集团获得国务院首批试点综合金融控股集团的批准,成为我国金融控股企业发展的开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约80家金融控股公司和“准”金融控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