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发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举牌森特股份时并未及时公告,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陈发树、林玉叶、陈焱辉与厦门新华都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森特股份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
图片源自网络
2021年12月6日,陈发树名下证券账户陆续买入150万股森特股份股票,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78%上升至5.06%。该持股变动信息未于3日内公告,直至2021年12月31日才对外公告;且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9日期间,名下证券账户继续买卖森特股份股票,使持股比例维持在5%以上,最高至5.20%。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据了解,森特股份于2016年在上交所登陆上市,是国内第一家在主板上市的金属围护结构专业公司,主营提供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一体化服务。2021年,隆基股份出资16.35亿元收购森特股份合计27.25%的股份,从而成为森特股份第二大股东,携手进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市场。从股价表现来看,森特股份2021年累计涨幅超过477%,可谓是妥妥的“大牛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