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费提示称,要谨防养老变“坑老” 。以保险消费者沙某为例,北京银保监局称,沙某多年前因朋友介绍某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购买后即可入住该保险公司在B地建立的高端养老社区,于是购买该公司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近期,由于沙某马上到达入住的约定年龄,致电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事宜,发现原计划在B地建立的养老社区工程已经搁浅,高端养老社区无法入住,遂向该保险公司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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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保险公司经核查得知,此款养老保险需要投保人应缴保额达到两百万,方能获得入住资格,沙某没有达到此条件,即使B地养老院成功建立,沙某也不能入住。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养老产品种类繁多,常见的有年金保险、分红保险和万能寿险,也有类似上述案例中保险产品和养老社区相结合的形式。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实际上,此类产品通常要求投保人购买特定保险产品并达到一定的应缴保费额度,投保人满足条件后方能获得入住资格,但并不保证必然入住。消费者沙某选购养老保险产品时,就是因为片面关注可以入住高端养老社区的利好,没有注意其保险产品的合同条款,致使原有的养老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