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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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证监会发现案涉违法行为后,立即集中力量查办,持续公布执法进展,疫情期间通过多地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在坚持法治原则下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证监会重申,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实施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相关中介机构未履职尽责、勤勉从业,严重阻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此,证监会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等追责体系,对财务造假等行为重拳出击。
随着新《证券法》颁布实施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财务造假等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将大幅提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也将面临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付出更高昂的代价。